市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一次会议

  16日下午,市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一次会议。受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胜委托,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熹主持会议。

  会议审议《揭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稿)》、市政府关于揭阳市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计划草案的报告、揭阳市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听取市政府关于2023年度民生实事候选项目的报告。

  会议认为,2022年,全市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重要要求,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有效稳定经济大盘,推动产业提质增效、发展环境全面提升、乡村振兴稳步推进、生态环境持续优化、居民生活不断改善,全市经济社会大局保持和谐稳定。充分发挥积极财政政策作用,有序推进财税改革,强化财税收入征管,不断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加大资金资产统筹力度,有效推动重大项目建设,兜牢“三保”底线,较好地完成了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预算和市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批准的预算调整方案,全市预算收支总体平稳。

  会议建议,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狠抓制造业、县域经济、营商环境、民生福祉,夯实产业发展基础,推动区域协调发展,持续增强发展竞争力,推动民生持续改善,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制造业当家,夯实财税增收基础;落实财政管理要求,切实优化支出结构;突出重点合理安排,着力保障改善民生;强化政府债务管理,防范政府债务风险。

  会议还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秦雯、王全录、林素钦、林少敏、叶明文,秘书长王辉及委员共30人出席会议;副市长许剑芒,市检察院检察长胡克敏,市监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及市直有关单位有关负责同志等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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