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一、制订背景

  为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我市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创新动力支撑,市科技局在《揭阳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管理办法》(揭科字〔2017〕47号)到期后,重新制定了《揭阳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旨在加快推进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加强对揭阳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认定与运行管理,充分发挥其在产业技术研究开发,科技成果转化方面的作用。 

  二、制定依据和制定参考

  《揭阳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主要依据国家、省有关法规和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广东省自主创新促进条例》(2019年9月修订)、《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府〔2019〕1号)、《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粤科规范字〔2022〕12号),并参考了其他地市的有关政策文件。

  三、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分为六章。

  第一章  总则,包括制定依据、定义内涵和功能定位等。

  第二章  管理职责,包括明确工程中心管理部门、主管单位和责任主体的职责范围等。

  第三章  申报认定,包括明确工程中心认定条件和申报程序。

  第四章  运行管理,包括实行主任负责制、设立技术委员会、中心人员构成、科研诚信建设、变更调整和制定支持政策等。

  第五章  评估考核,包括动态评估周期、评估考核内容、动态评估结果等级和取消工程中心资格等内容。

  第六章  扶持政策,包括经认定可享受建设经费补助等内容。

  第七章  附则,包括《管理办法》的解释、适用时间;《管理办法》的终止条件及方式。

  四、政策要点

  (一)强化工程中心管理职责。对工程中心建设、运行、管理等进行全面统筹,进一步明确了市科技局、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依托单位各层级的责任及义务,强化了各层级监督主体的监管职责。

  (二)提高工程中心认定标准。对工程中心的申报认定基本条件进一步细化量化,提高了认定标准。

  (三)完善工程中心考核评估制度。完善“优胜劣汰”考核评估管理机制,进一步明确评估周期、评估内容、评估结果等级以及相应处理意见,强化对工程中心的动态管理,充分发挥工程中心在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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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揭阳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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